教唆犯的概念
来源:郑君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6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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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,自己知道是违法行为而教唆他人去做,虽然名义上自己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,但这已经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,已形成了教唆犯。那么,教唆犯的含义是什么?杭州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,欢迎阅读!
教唆犯的概念
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意图的犯罪分子。教唆犯本身可以参加某种犯罪也可以不参加,并同时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,通过他人去实施或帮助实施犯罪。
其突出特点是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、决定实施犯罪。中国刑法理论界对教唆犯概念的表述,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种:
1、教唆犯是故意地引起他人实行犯罪意图的人。
2、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教唆犯的概念。
具备特征
共同犯罪1.必须具有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。也就是用劝说、怂恿、利诱、收买、威胁等方法,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无犯罪意图,或虽有犯罪意图但不坚定的人,使他人接受自己犯罪意图,坚定犯罪的决心,以达到犯罪的目的。如果是对已经决定犯罪的人再用言辞鼓励,促其顺利实施犯罪,该种行为属于帮助犯罪,不属于教唆犯。2.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,过失不能构成教唆犯。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意图,进而实施犯罪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。如果由于言词不慎,无意间说的一些话,引起了他人的犯罪意图,导致了犯罪的发生,不能认为是教唆犯。
综上,教唆犯主观意识上自己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,但是教唆他人做,也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同样要受到处罚教唆犯的概念。以上就是杭州刑事律师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介绍,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,欢迎咨询杭州专业刑事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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